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质管理规定,博爱县住建局组织专家对建筑业企业申请资质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一、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3日。
二、公示期内,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核查意见有异议的,单位提供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供身份证明报至县住建局,逾期不予受理。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地址:博爱县发展大道188号(机关综合办公楼主楼二楼住建局)
联系人及电话:刘文安 0391-8661560
电子邮箱:baxzjj@163.com
附件:2024年申请核定房地产开发资质认定企业名单.docx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