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办非遗发〔2021〕221号)和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进一步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豫文旅非遗〔2023〕3号)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县开展了非遗工坊遴选认定工作。经个人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认定的四家非遗工坊名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7个工作日(8月1日至8月9日)。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可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共服务科反馈。反馈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
联系单位:博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8692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