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型水库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南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博爱县水利局组织开展了青天河水库划界工作,划定了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现将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成果予以公告:
一、划界水库名称
青天河水库。
二、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库区:设计洪水位高程357.87米以下。
主坝:下游坡脚外100米以内的区域,大坝西头外20米以内的区域、东头外100米以内的区域。
水库管理处占地范围:北侧至路外沿、东侧至坡体崩涯处、南侧至山西省省界分水岭北崩涯处。
其他附属设施:溢洪道、电站、泄洪洞、输水洞建筑物边线外15米以内的区域。
三、保护范围划定标准
库区:校核洪水位高程363.2米以下。
主坝:管理范围外延300米以内的区域,下游与山西省省界分水岭相连。
四、成果
青天河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
水库名称 |
管理范围 |
保护范围 |
青天河水库 |
库区:设计洪水位高程357.87米以下。 主坝:下游坡脚外 100米以内的区域,大坝西头外20米以内的区域、东头外100米以内的区域。 水库管理处占地范围:北侧至路外沿、东侧至坡体崩涯处、南侧至山西省省界分水岭北崩涯处。 其他附属设施:溢洪道、电站、泄洪洞、输水洞建筑物边线外 15 米以内的区域。 |
库区:校核洪水位高程363.2米以下。 主坝:管理范围外延300米以内的区域,下游与山西省省界分水岭相连。 |
特此公示。
博爱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