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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博爱一中强迫学生参加有偿社会实践
发信时间    2016-06-02 07:31:48
信件内容   最近,博爱一中强迫高一学生去焦作参加所谓的社会实践活动,关键是每个学生要交210元,不允许学生不去,学校威胁学生,谁要不去,拿不到社会实践报告就不让来学。老师说,如果有人问起来,必须说是自愿的,学校没有强迫。真是强奸民意还逼着人家叫好。社会实践多种多样,博爱一中非要学生掏钱参加这样一个所谓的社会实践,无非就是赚学生钱,为什么不组织学生进行不要钱的活动呢?
处理意见      

经调查了解,博爱一中这次社会实践活动是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统一安排的,社会实践基地拥有省级资质,收费是按照省发改委文件执行的。

实践活动前期博爱一中征求了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对于不想参加、或者有既往病史的近200名同学,学校准许不参加,不存在强迫学生参加和强行收费的行为。

此次社会实践活动包含了感恩教育、消防安全教育、心理学干预、劳动教育和体验等十几项内容,很大程度上弥补了学校教育的不足,是教育部要求和推广的,博爱一中抽出高考期间高一休息5天这个机会,让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没有耽误学生学业,还使他们得以锻炼提高,并且班主任全程陪同,保证学生的安全


办理单位 教育体育局;
回复时间   2016-06-14 08: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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