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回复
查询码
给县长写信
所有信件
 
 ==来信受理范围==
说 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 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提交后只能凭系统反馈给您的查询码进行查询。
主 题    决不让非重点项目占据一寸耕地
发信时间    2016-03-13 19:34:38
信件内容   2015年以来,一个外地投资商经常出入博爱县国土资源局找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欲在博爱县山区的寨豁乡桥沟村投资9000万元,占地400余亩建一片高档商品墓地。其中,要建一座火葬场和办公楼等附属设施,占地50余亩。该投资商向博爱县国土资源局提出先期占地20亩的占地申请。博爱县国土资源局根据该投资商占地申请的内容,通过土地档案查询和实地查证,该投资商要占据的土地性质属于《土地法》保护的基本农田。博爱县国土资源局领导研究认为:1、建设火葬场远不属于重点项目,是私人投资谋利行为,况且博爱县2003年刚建成一座火葬场正在使用,再建火葬场属于重复建设。2、山区基本农田稀少珍贵,应该倍加珍惜,不能随意占用。所以博爱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不批准建设商品墓地用地,更不准占用基本农田。建议县国土局严格执法,依法保护村民的耕地资源。作为群众,我们也将和记者一起关注事情发展走向,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处理意见      

经核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国土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未发现在寨豁乡桥沟村区域内有违法占地建高档公墓现象。同时,国土局未召开过涉及到办理公墓用地手续的相关会议。

下一步国土局将该区域作为重点巡查区域,密切关注,加强巡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办理单位 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   2016-05-17 10:28:06
   办理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