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5日,县工商局对许良镇下水磨村南地一预制厂无照经营一事,组织人员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2013年年初,当事人杜某在下水磨村南开办此预制厂,无照经营期间县工商局多次到该厂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并依法给予处罚。2013年—2015年当事人不能提供办照有关手续,至今未办理营业执照。2015年12月14日县工商局又到该厂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当事人杜某于2015年12月18日到县工商局办理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正在提供,至今未能提供,营业执照手续正在办理中。 |